2019年广东韶关南雄村级组织员招聘184人公告

2019/08/20 10:26:47 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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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标题:2019年南雄市公开招聘村级组织员公告

  

  根据《南雄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(雄办发〔2018〕9号)文件精神,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村级组织员队伍,充实我市农村基层党务工作力量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组织员184名(需服从组织分配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

  一、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

  

  (一)招聘岗位:全市18个镇(街道)行政村党组织组织员。由市委组织部牵头,各镇(街道)党(工)委组织面试遴选,面试合格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,安排体检,体检合格后统筹安排工作岗位。

  

  (二)工作职责:主要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、发展党员工作、党员教育工作、党员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、基础工作台帐,以及上级组织部门、镇(街道)党(工)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

  二、应聘条件

  

  (一)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拥护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  

  (二)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工作责任心强,遵纪守法,清正廉洁,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;

  

  (三)符合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〈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〉的通知》及补充通知条件要求;

  

  (四)年龄40周岁以下(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大专及以上学历;

  

  (五)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、退伍军人,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,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;

  

  (六)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、本村户籍或常住该村的优先。

  

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
  

  1.违反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(试行)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;

  

  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;

  

  3.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。违反刑法,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;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,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;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,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;

  

  4.近两年内,在机关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;

  

  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。

  

  三、招聘岗位职数安排

  

 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。

  

  四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及地点

  

  (一)报名时间

  

  2019年8月30日至9月1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

  

  (二)报名所需材料

  

 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:

  

  1.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(各1份,原件审核后退回);

  

  2.《2019年南雄市选聘村级组织员报名表》(附件2,自行下载,2份);

  

  3.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(用于粘贴报名表);

  

  4.考生承诺书(附件3,自行下载,须本人签名,1份);

  

  5.退役军人、中共党员(预备党员)报名的,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;

  

  6.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,凭本人委托书(附件4,自行下载,须本人签名,1份),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携带完整报名材料现场报名。

  

  (三)报名方式及地点

  

 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地点为所报考职位所在镇(街道),具体地点见下表: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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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、招聘方式

  

  采取面试遴选方式。由市委组织部牵头,各镇(街道)党(工)委具体组织实施。

  

  (一)面试对象

  

  资格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对象,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

  (二)面试时间和地点

  

  面试时间:初步定为9月2日-3日。

  

  面试地点:报考职位所在镇(街道)。

  

  (三)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。

  

  六、资格联审与体检

  

 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,按1:2比例报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联审。资格联审后按面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1:1比例统一安排体检,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。体检工作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执行。

  

  七、公示

  

 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,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公示,安排工作岗位。

  

  八、聘用及薪酬待遇

  

  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市委组织部、镇(街道)党(工)委根据工作需要,统筹安排到行政村党组织任职。

  

  村级组织员任期与村级“两委”干部任期一致(注:具体参照《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》),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内如发现聘任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,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工作调整的,解除聘任关系。任职期间一并纳入村级“两委”干部考核对象,考核合格的,享受与村“两委”干部同等的绩效奖励。考核不合格的,报市委组织部予以解聘。

  

  村级组织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村“两委”干部相关标准执行,2019年每月补贴2700元(含社保150元),2020年人均每月补贴3000元。

  

  本公告未尽事宜,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。本公告由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
  

  附件:

  

1.2019年南雄市村级组织员招聘职位表.xlsx


2.2019年南雄市选聘村级组织员报名表.doc


3.考生承诺书.doc


4.委托书.doc

  

  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

  

  2019年8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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